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他想给谁就给谁,不仅自己享受了,而且让他父亲、哥哥和嫂嫂都享受到了,我们万舍村村民对他意见很大。”群众在江西省南昌电视台曝光的“村干部万火国违规为亲戚套取保险”一事引起了南昌县纪委的注意。(9月23日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加快,解决好农民拆迁安置以及一些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了各地政府惠民安民的重点工作。而社会保险成为了失地农民的身家性命。然而,一些村官利用协助管理拆迁工作的机会和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报虚报瞒报,材料造假等手段,将群众的利益中饱私囊,惠及个人以及亲属,这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以至于基层群众怨声载道,社会不稳定事件频频发生。 “我负责失地保险的申报工作,知道这项政策政府会有补贴,就动了歪脑筋,寻思着怎么为家里人办理这个保险。”这是万舍村干部万火国被调查后说的一句话,他违规为自己或亲属共5户12人办理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先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34.7万余元。由此可见,虽然村干部的权力不大,但是却承担着上传下达,收集统计资料的重任,这就给贪赃枉法埋下了隐患,造成部分村干部可以肆意妄为。 可以说,村干部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一个地区的发展和稳定,因为一个地区再大都是由基层集聚合成的。没有好的基层干部队伍,再好的政策都难以落实,群众希望发展、期盼梦想成真、过上幸福生活的良好愿望就会落空。此外,虽然“大老虎”贪污的更多,负面影响更大,但是普通群众很远,而这些“村官腐败”案件所涉及的金额可能小一些,但这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现象,影响很大。因此,“老虎”要打,“苍蝇亦”不能放过,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防止“村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十分重要。 在现实中,对村官监督力量的薄弱,甚至达到了“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地步。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村官难免视法律如同儿戏,不拿自己当干部反拿自己当土皇帝。而对于群众对村干部腐败行为往往是心里面痛恨,但是碍于各种各样复杂的人情关系,得得罪人,也不愿意出头民告“官”失败后遭到打击报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腐败的态势。但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缺少法治意识,农村群众更是缺少法律常识。 因此,针对以上暴露出的问题,就需要对症下药。首先要将强监管,明确村官手中的权力与责任,加强监督和制约,真正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针,用监督管好干部。其次,要完善监管制度和审批流程,只有漏洞被堵住了,村官们就没有了乱伸手的机会和条件。最后,则要强化权力的阳光行使,充分调动公众监督的力量,才能彻底管好小权力,将村官置于监管之下,才能彻底断了基层干部的腐败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