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开庭时,旁听席上的一男子对律师破口大骂甚至殴打,而打人者是区人大代表。27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长安区人民法院随即对兰天执行了拘留,并罚款10000元。 法院开庭是件严肃的事情,旁听席上的人应该遵守法庭纪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开庭时,旁听席上的一男子对律师破口大骂甚至殴打,而打人者兰天竟然还是区人大代表,实在是让人惊讶不已。然而,透过媒体的报道,像兰天这样胡作非为的人大代表有很多,如 “人大代表打人”、“人大代表醉驾”、“人大代表砸饭店”、“人大代表非法占地”等等。这些行为严重的损害了人大代表代表的光辉形象。 在该起事件中,更可笑的是兰天在检讨时以自己不懂法作为打人的理由,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样混进人大代表队伍的。人大代表应该是知法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者,理应该带头懂法、遵法。此外。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身份特权,更不是一块“免死金牌”,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表率,时刻保持感恩之心、敬畏之心,以人民和法律的要求作为自己言行的准则,认真履职,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遵纪守法的典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信任。 现如今,全面依法治国正有序推进,人大代表法庭打人也在告诫一个事实,那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是当前依法治国的当务之急。一些人借助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进人大队伍,一旦东窗事发,影响极坏,既败坏了党风政风,玷污了党的执政形象,又动摇群众对党的信任。通过这起事件,相关部门要深刻反思,擦亮眼睛,时时提高警惕,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人大队伍,莫让个别人毁了人大代表这块“金字招牌”。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心声的人,身上有着金光闪闪的光环,可以说身份非常特殊,因此越是特殊就越要严加管理,把好“入口关”,真正票选出符合民意、素质过硬的人大代表。此外,对人大代表有必要加强监管,从自律、从制度、从舆论等各个方面保障和提升代表的素质,使之更好的尽职履责。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打人闹剧再次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