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的澄迈县,有个颇有名气的诗人副县长黄照良,他在喜欢作诗的同时,更对权力上瘾,更喜欢以权敛财,他为送女儿出国,先后为约20人谋取利益,与他人共同受贿34万元,单独受贿共计人民币344.58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10万元。 黄照良作为一个会作诗的副县长,其儒雅、才气确实值得赞赏,但是又同时爱好以权敛财那就是国法党纪所不容的了。追其贪腐动机却是为了送女儿出国实在让人觉得可悲又可恨,可悲的是为送女儿出国输掉了自己的一切,可气的是殊不知这样做既辜负了党多年的栽培,同时也害了自己的子女,最后落得满盘皆输,再后悔也已经晚矣。 有人会觉得,黄照良为送女儿出国而贪污只是借口,问题还是出在自己身上。此话确实有道理,不知道在黄照良贪污时是否会想到自己将成为子女的负面榜样,最终影响孩子的一生。可以说,贪官的贪腐行为,孩子看在眼里,效仿在心里,同样也会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贪官对孩子的教育也同样如此,会把自己贪婪的思想灌输给孩子。试想一下,黄照良以送女儿出国为由贪污入狱,其女儿会怎么想?有可能是一生的心里污点。 要知道,“爱子之心,人皆有之”。官员爱子女,无可厚非,但黄照良这样爱子的却不应该提倡。在现实中,官员因子女腐败的屡见不鲜,如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原广西省政协副主席李达球等的落马多多少少都与自己的子女有关联。他们原本想给孩子铺一条“阳光大道”,可恰恰相反,都因子女把自己送进牢狱,也同时毁了自己子女的一生。 可以说,官员爱自己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但是用手中权力,为子女捞取不义之财、不当之权,结果往往适得其反。纨绔子弟习惯了不劳而获、骤得富贵,伴随而来的通常是心灵空虚、醉生梦死,贪官们挖空心思地“造福后人”,不过是徒然培养废人。一旦人走茶凉,所谓“前人栽树”只会遗祸子孙后代。因此,官员应该认清,只有让家人远离权力的光环,靠自己真本事吃饭,才是对身边人真正的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