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昨天通报,花都区炭步镇城管中队队长因收受60箱芋头被给予李延卓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剩余芋头,已发放芋头按市场价折算退赔。 现如今,城市生活环境的整治和保持,需要全社会付出努力。不单单是个人习惯养成,也有相关部门职能的参与。对于那些违规者,有必要从制度和法治角度去推进。同样,部门执法也要有法可依,制度有据可查。在这起案件中,要追究的是为何商户要赠送城管大队数量如此之大的芋头,肯定是城管大队行了方便。可以说,任何私自的变通,都可能造成矛盾的盲点,甚至影响执法的公正。 建立城管的初衷,本是为了治理和整顿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乱象,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然而,从十多年的运行历史来看,似有矫枉过正之嫌。从“乱罚款”的代名词,到“暴力执法”的标签,城管一直未能从尴尬甚至负面的形象中走出来。如何能够正城管形象,揪出个别的臭鱼,摆到了突出位置。 现实中,身处接触一线的城管和小贩,往往成为矛盾冲突的焦点。利益出发点不同,任何“边角料”的改变,都不足以使城管执法走出死胡同。更为严重的是,即便是这类微不足道的改变,在许多地方也不能保证。受制于城管人员参差不齐的素质、待遇,如果继续罔顾小贩存在的合理与摆摊谋生的合法,将其视为城市形象的“眼中钉”,同属弱势群体的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不可能得到化解,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还会加剧。 从操作层面而言,还应回归制度约束,包括明确城管的权力和责任,改变过去的考核体系。只有让城管执法人员知道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该怎样管,并让包括小贩在内的广大市民,了解城管的权责范围及摆摊区域,城管执法才具有天然的权威,对话机制的建立才有可能。此外,还要出台更为细致全面的监管法规,加强对城管队员的监管和教育,彻底的去除掉城管队伍的腐败行为,只有这样城管才有出头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