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科教文卫委张勋,男,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召回理由为违反干部在线学习规定,连续2年未通过;县发改局马家桥,男,副局长,召回理由为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这是日前云南省砚山县发布的第一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人员公告。 近年来,干部召回制度作为整治为官不为的一项尝试性举措,不可否认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干部被“召回”,对于干部来说,面子丢失了,是有促进作用。但拿什么武器来唤醒被“召回”的干部?有句话说,我们永远叫不醒那些装睡的人。对于“召回”的不能胜任的干部,谁能保证不再第二次被“召回”?“召回”只是一种方法,关键是制度的掷地有声, 莫让“干部召回制”成为庸官懒官的“避风港”。 在其位,当谋其政;在其岗,当谋其职。作为干部,就应该勇于担当责任,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如果工作守摊子、混日子、不担当、绩效差;如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尽责;如果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当“老好人”……就得一律问责。而今,召回不胜任干部,就是对这类干部进行问责,是在向“庸、懒、散、慢、浮、拖”等问题干部开刀,能够在党员干部中起到震慑作用,警告那些问题干部要痛改前非,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 召回不胜任干部,不仅是向庸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对“为官不为”说不;而且是用人制度的创新,把以往对干部的被动监督变成主动预防,这有利于激活干部队伍,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 召回不胜任干部,只是治理“为官不为”干部的第一步。要想让这种制度能够切实发挥实效,就必须让这种制度成为新常态,确保被执行时的科学性、严谨性,不至于沦为走过场。 当然,还要谨防召回制度成为犯错官员的“避风港”。召回目的是防止干部犯错,治病救人,而不是对有实质过错的官员提供庇护。落实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尤需对干部德行操守认真考察,对干部履职现状进行准确评价,既要防止官员小疾酿大病;又要堵住贪腐者逍遥法外的漏洞。期待这种召回制度能够发挥对庸懒官员的教育作用和对有贪腐心态者的警示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