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接到一则电话,其内容是八达集团与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上市公司15.69%的股权以3.2亿元的价格转让。 大股东在接到这则电话时,犹如“晴天霹雳”,因身为八达集团的大股东对此事竟一无所知。八达集团是国有控股和参股的企业,由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各占70%和30%共同控股。协议中所提到的转让股份是八达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9%的股份。 经调查,这份《股份转让协议》是2014年1月24日,八达集团与徐翔控制的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也就是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才以电话形式通知八达集团大股东。 究竟是谁在股东不知情的形式下,以八达集团的名义将其所持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这件事又是怎样“顺理成章”地达成的? 该项交易的达成疑团重重,未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未经八达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审批、决定,没有八达集团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没有经办人签名,只是加盖了八达集团公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不予公告,也证实了该项交易的不合法性。 早在2013年6月27日,八达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暂停八达集团公章、财务章的使用,在这期间公章一直由八达集团总经张彩辉保管。 据消息来源称:八达集团总经理张彩辉利用掌管公章便利,私刻集团大股东公章,骗取了建设银行1.8亿的巨额贷款,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后,又利用与徐翔所控制的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将远高于执行标的的资产通过与法院工作人员串通的方式低价转让至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剩余转让款一得手又将转移至自己控制的公司名下,成为该交易的“最大受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