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他像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某些村民眼中有作为的能人、实干家;背后,他却是一涉黑团伙的“老大”,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贩卖毒品、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无恶不作。 蒋某辉在2011年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夺取市头村村委会主任之位,后多次利用职权,伙同社会人士实行犯罪活动。如果拿“地头蛇”来称呼他已经算是比较轻的称谓了,那么只能用“坐山为王”来形容这个人了。 笔者好奇,蒋某辉犯罪集团内五毒俱全,对村民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当地党委政府难道一点都不知情?细细数来,2011年蒋某辉“走马上任后”,党的八项规定不久就落地,再加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改行动以及如今的“三严三实”,难道党委政府领导在走访群众时没有一位村民用怪异的眼神向领导干部传达信息?难道领导干部在喝坝坝茶摆龙门阵时听闻蒋某辉的“光荣事迹”? 无论党委政府是否察觉,都更深层的反应出自身管理的失责。为人民服务不是喊口号,要用实际行动来实现。何为为人民服务,笔者认为在真正服务于民时,至少应该先给人民安全感。媒体报道,当蒋某辉旗下犯罪分子已经归网后,相关工作人员在询问村民时,村民存在躲闪现象,说明村民存在很深的忧虑感,这份忧虑感让群众紧闭双唇失去了相关自由权,导致群众监督职能的缺失,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党委政府对蒋某辉犯罪分子的失察也反应了相关工作的形式主义。党的群众路线各地各部门都曾进行深入自查自纠或接受群众举报,就蒋某辉案件来说,姑且不说群众举报是否实际执行,单自查自纠一项就已经重重的“打脸”了政府。更不用说后期不断实行了关于干部管理的相关政策。 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扎扎实实的开展干部管理,不搞人情主义,用心倾听民声,一点点树立好政府诚信为民的形象,让群众充满安全感的同时真正构建起牢固的群众监督电网,把基层苍蝇蚊虫地头蛇一网打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