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毕节市赫章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查清杨某某骗取医保金的犯罪事实,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7月16日,赫章县警方接赫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警称,六曲镇火卡村杨某某于2014年7月30日到县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20440.87元,报账理由不属实。2014年7月30日,杨某某假借在自家房子上捡瓦不慎摔伤左腿为由,将31000余元住院发票拿来报销,按65%报销得20440.87元。当杨某某再次造假报销医疗费时,东窗事发,被新农合监管中心发现,经调查牵出2014年造假报销的2万元医疗费用。 被骗医保金被退回,挽回了损失,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医疗报销需层层审查核实和审批,杨某某是如何通过层层关卡报销了医疗费用的?我们的审查人员和审批单位是如何把关和审批?被骗医保金不能只限被退回,我们的相关责任人和相关单位是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如何杜绝类似事件的在此发生? 要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报销制度,建立健全诚信承诺机制;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监督;三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规对报销人员开“绿灯”和开“特别通行证”的人员,加大问责力度和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形成高压态势,真正有效杜绝骗取医保金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