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次为儿子办婚宴,既不掉面子,又没“超标”,看似“一举两得”,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社局原副局长罗安义自以为找到了制度的“漏洞”,却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自己受到处分,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也因履责不力被追责。 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对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进行了明令禁止,对确需举办的,都严控规模并实现备案管理制度,其目的就是对名目越来越多、负担越来越重、周期越来越短的不正“人情风”进行合理引导,对披着“人情”外衣行“钱权交易”之实的进行有力打击。正是在这高压态势之下,对大操大办宴席的不正之风起到了很好的打击作用,对名目越来越多、负担越来越重、周期越来越短的不正“人情风”进行了合理引导。 尽管如此,“人情风”作为长期形成的一种社会风俗,在党员干部中仍时有发生一些突破规定的行为。罗安义作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社局原副局长,自然十分清楚中央对此的规定和目的所在,而且自己也在《婚庆事宜报告承诺书》上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邀请参加婚礼的人员限定在亲属范围之内,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但最终却在组织面前耍起了小聪明,通过分四次设宴,控制单次规模,企图躲过组织的审查。但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过是自欺欺人之举罢了,不仅自己受到处分,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也因履责不力被追责。 其实就在前不久,同样因为为儿办婚礼的事情引起了大家的热议。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最终本人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杜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中纪委机关报刊文就指出:“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论他担任什么职务,共产党员永远都应该是他的‘第一身份’。党风的转变、政风的改善、民风的淳化,既需要‘关键少数’的引领,更需要每一位党员的亲力亲为。” “民俗”“面子”“自掏腰包”“礼尚往来”等,都不能成为党员、干部搞奢靡之风的借口,更不能成为违反党规党纪的理由。如果作为党员、干部动不动就屈服于民俗,屈尊于面子,屈膝于亲情,老百姓会怎么看?又如何引领社风民风?因此,作为党员干部,要记住共产党员永远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身份”,那就是要承担起“第一职责”,否则,这样那样的脱纲离谱、脱轨越界就会发生,党的纪律和规矩就会找上门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