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个小小的社区主任,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贿单笔达5000万元;因两委班子有不同意见,他便唆使开发商“用钱开路”,给每个班子成员行贿30万元,最终促成“一致通过”。西安市雁塔区纪委近日查办的东滩社区干部腐败窝案,令一个由社区主任主导的“腐败同盟”浮出水面。 近年来“小官巨贪”案陆续浮出水面,村官腐败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然而一个小小的社区主任单笔受贿5000万的事实,还是让民众一时很难消化。本是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在让村委会主导开发生活依托地,却摇身一变成为村主任的摇钱树。他为了自身利益,不仅对开发商“狮子大开口”,还唆使开发商“用钱开路”,拉班子成员“下水”。东窗事发后,一句“要点好处费是应该的”更是把人雷得外焦里嫩,让百姓心寒不已。 作为服务在群众第一线的基层干部,不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反而以权谋私,用群众的利益做贪腐的资本,不仅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更严重的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他刺痛的不止是民心,更是治国的根基,暴露的更是基层突出的问题。 “这钱我该拿”暴露的不只是基层干部的素质短板,更体现出监督机制的缺陷。众所周知,随着中央高压反腐以来,“八项规定”出台、干部任前相关事项公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得到规范等,无不彰显了中央反腐的诚意和依法依归治权的决心,然机关部门反腐倡廉取得了重大成果,却没有沉到基层去,以至于“天高皇帝远”的村社区成了贪腐“重灾区”,西安社区主任叶凡单笔受贿5000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的危害完全不亚于落马的老虎。 所谓山不在高,有权则灵,基层干部职位虽低,权力却不小,危害更不小,只要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地方,就必然要有监督机制护航,因此,基层村社区干部的监督我们不可放松懈怠,必须加强基层干部的权力制约力度,给权利套上制度的笼子,不放松日常的巡查监督,切实把监督力量下沉到基层去,让基层干部眼里有法治,心中有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