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村长,利用职务之便,在偏僻的山村开设私家吸毒会所,最终被人举报被警方捣毁。韶关警方26日通报,在查获吸毒会所案时,警方顺藤摸瓜,捣毁了一个特大夸区域贩毒网,抓获惠州毒枭周某新及韶关涉贩毒人员谭某波、何某华、梁某新等8人。 村长是一村之主,是基层穷苦百姓的当家人,肩负着带领全村人共同致富的责任。然而,广东韶关一位村长却忘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反而利用职务之便,在当地开设私家KTV吸毒会所,将害人的毒品引入村子,为当地百姓所不耻。 赚钱的方法有千千万万种,为何此村长却铤而走险,捞违法犯罪之财? 笔者认为,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原因:一是身份定位不明确,没有真正理解“村长”的含义。村长虽然不是国家机关干部,但作为党和政府与基层百姓之间联系的桥梁,仍然有向村民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要求和建议、带领全村人致富的的义务,而不是只想着如何经营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使腰包鼓起来。既然当上了村长一职,就应该有大局意识,就应该一心一意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法律意识淡薄,造就不畏惧法。很多违法犯罪之人最后都忏悔自己不懂法,法律知识欠缺是其中一个原因,但也有知法犯法的。村长又不是文盲,况且每天都有与毒品相关的报道,怎么也会耳濡目染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显然,村长是胆大无所畏惧。 除此之外,金钱观、价值观、人生观扭曲,监管缺失,也是导致村长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原因,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村长开设私家吸毒会所的赚钱之道都不可取,望世人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