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原副局长叶军于去年9月因涉嫌受贿被刑拘,检方指控其收受贿赂64万多元。该案于上周五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叶军承认全部指控,叶军的辩护律师出具叶军单位出具的“求轻判”证明,希望法院从轻判决。 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有人犯了事,众多单位同事、领导都避而远之,不愿提及,相反,深圳罗湖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原副局长叶军因涉贿被公诉时,单位不仅没有置身事外,还出具了加盖单位公章的勤勉证明,以求法院对叶军酌情从轻判决。 行政机关出具公文为被查处官员求轻判并不鲜见,乍一看似有人情味,实则是对权力运行规矩的僭越,对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非法干预,既影响司法公正,也有损司法权威。 触碰法律底线,司法机关会依法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审查,行政机关发函求情,干预司法,只会让人误以为他们“官官相护”、“蛇鼠一窝”,包庇之嫌自然难脱。 副局长贪污,单位求情,谁在后台撑腰不为人知。但就网上舆论而言,网友纷纷认为单位有人与副局长狼狈为奸,不说全部,至少有那么小部分,不然谁会无缘无故站出来“捞人”?像这样的“圈子”,只要有人被查,就有人心慌,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到自己头上,于是乱了手脚,失了方寸,公然挑战法律权威,为犯罪嫌疑人求情。借此不仅能宽慰副局长之心,让他不在里面“乱咬”,还能以此自保,何乐而不为?但就是因为这样,也暴露了自己。 狐狸露出了尾巴,正是顺藤摸瓜的好时机,希望纪委拆了副局长的台,端了这一窝,还民众以真相,还法律以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