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领域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高危“地带”。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徐江琦,因和多个拆迁公司有“人情往来”,被判受贿罪,获刑6年。 徐江琦身为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在项目发包、业务分配上握有一定权力,得到部分拆迁公司的“青睐”不足为奇,但把征地拆迁当作“权力寻租”的利器,明目张胆与众多拆迁公司“眉来眼去”、“你来我往”却出乎意料。 逢年过节,亲戚朋友之间送点节礼乃人之常情,但拆迁公司向其奉上丰厚的“节礼”却显得不合情理。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开展上徐江琦起了重要作用,但那是为官者理所应当为行政相对人所尽的职责,怎么却还之以丰厚的节礼,成为了征地拆迁的“招牌”呢? 众所周知,工作或生活中,要想办成一件事,没有人情往来那是极不容易的。于是,就有人千方百计走捷径,想方设法“被潜规则”,为的就是与相关领导搞好关系,拉近距离。诚然,关系需要人情来维系,一味的拒绝只会让人觉得你冷漠、不谙世事,殊不知把握不好,则会被相继而来的烟酒、购物卡,五千元、一万元的大红包所迷惑,进而一步步陷入深渊,开启“温水煮青蛙”的腐败模式! 当东窗事发,贪腐行迹败露时,那些“老朋友”是否为你两肋插刀,替你“打抱不平”,沦为阶下囚后,曾经的“人情往来”可否足以让你在冰冷的牢房内倍感温暖? 作为公职人员,“人情往来”可以有,但要分清场合,分清性质,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坚守廉洁底线,与参有杂质、丧失原则的“人情往来”保持距离,决不搞“钱权交易”,决不让“人情往来”成为征地拆迁的代名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