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晚8点40分左右,兴化市兴化街头发生连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将一家三口撞伤,在逃逸过程中又将一对母子撞伤。9月11日,兴化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肇事司机系兴化市交通局运管处驻长途车站办公室主任刘玉根,当晚参加该市交通局副局长李国华私人答谢晚宴后醉驾肇事。经公安机关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7.89mg/100ml。目前,刘玉根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起普通的醉驾肇事案引人关注,源于宴会主人和肇事者的特殊身份,一个是作为领导的交通局副局长,一个是作为下属未请自来的运管处干部,个中缘由不免让人心生疑惑。 刘玉根主任作为运管处干部,肩负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责,想必已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烂熟于心,但其却“身体力行”的违反法律规定。在酒性面前丧失了原则,醉驾撞伤5人肇事逃逸,最终落得“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下场。 李国华副局长作为市交通局领导,本应带头垂范,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下属不在受邀之列,也不该在受邀之列,但不请自来,应当婉言谢绝。因为碍于情面,仍然笑脸相迎,却为这场不该发生的车祸埋线了诱因。 领导干部酒后驾驶,既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家庭不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醉驾肇事伤及无辜,不仅个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形象。酒驾猛于虎猛如虎,贻害无穷。遏制领导干部酒驾必须“零容忍”,对肇事者依法严惩,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