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远县原县委书记邝光华因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被江西省高院通告以受贿罪,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当前,在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反四风”、“三严三实”活动扎实开展的影响之下,反贪腐的声浪日益高涨。当下官场风清气正,大多数官员能够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端正自己的态度,规范自己的言行,杜绝奢侈浪费行为。但与此同时,个别官员仍将各项规定当做耳旁风,竟敢在三令五申之下,对各项规定置若罔闻、顶风作案。 官员顶风作案屡禁不住,其主要原因除了官员胆大包天,无知者无畏外,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官员自身素质偏低,不能洁身自好,缺乏“人君先正其身,而后乃行其令”的从政理念。其次,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问责惩处机制。违规官员对问责惩治制度的认识还停留在“雷声大、雨点小”阶段,认为违规被抓后疏通一下关系就能“小惩大诫”,甚至不了了之。 权力失去监督、制度约束乏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种乱象给权利寻租提供了空间,给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 严惩官员顶风作案,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真正做政治的明白人。二是实行可执行的监督措施,要实行问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三是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尤其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加大交流力度,预防腐败。 严惩官员顶风作案,彰显中央严肃党纪法纪的决心不会变,无论你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违纪违法,必然会为你的“胆大无知”付出应有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