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领域91人受处分。如何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情况发生?日前,杭州市印发执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 真可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杭州市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杭州市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多发,一些公职人员在征地拆迁中以权谋私。 官员插手土地工程,对于公众来说,已是司空见惯的官场现象,也是官场最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历来饱受诟病。据统计,2014年,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案件169件,结案处分16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2015年上半年,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案件105件,处分9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无利不早起”。为何对于官员频频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由,一些官员有权就任性,把插手土地工程当作显摆权威和疯狂敛财的机会。特别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地方更是把土地财税作为本地财政的最主要的来源,依赖土地过度开发,陷入恶性循环,甚至再现重复建设、拆了又建、建了又拆。加之,监管的“睁只眼闭只眼”,更让一些不法商人和腐败官员钻了空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今,据负责牵头起草的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中对“插手干预方式”明确为“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以及“违反党委政府有关特事特办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以抄告单、会议纪要、简复单等干预方式”。《规定》明确界定干部插手干预方式,在四个方面禁止33项具体行为,适用多层级干部,更是筑牢了制度篱笆。 “树欲静而风不止”。遏止官员插手干预土地工程也绝非一日之功。杭州出台“规定禁令”告诫了广大党员干部哪些不能为、哪些不能碰,这只是开端。在笔者看来,唯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工程建设程序,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加码违规成本,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微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