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纪检组查处并通报了总公司工管中心建设协调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张超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的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并责令其清退公款旅游的费用和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机票款,并在总公司系统进行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的大力开展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各种不正之风已经得到有效的遏制,尤其是一大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被点名通报和严肃处理,更是为作风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款旅游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不仅各地的部门和官员主动避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也在积极参与监督,让公款旅游失去了生存的土壤,然而,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公款旅游却只是有所减少,并未完全消灭,甚至出现了“变相公款旅游”。 其实,公款旅游之所以如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长一茬,根子还在制度和观念,制度上没有建立一个预防公款旅游的体系,或者说是有明显的漏洞可以钻,不管是公然公款旅游,还是变相公款旅游,都说明了制度还没有完善,或者说是还没有真正执行到位。 而在观念上,属于“一个巴掌拍不响”,从领导的层面上看,还没有改变“官念”,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所以才会滋生公款旅游的想法,同时,也正是因为“官念”未变,才会出现公款旅游“惯性”;而从其他干部的层面上看,又何尝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为这些领导干部大开绿灯? 变相公款旅游的领导干部们将得到严肃的惩治,但是,不管是从之前中央纪委通报的如“甘肃省张掖市教育局以参观学习为名组织赴香港、澳门旅游,花费公款9.8万元”、“ 浙江省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处副处长钱荣田、嘉兴市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汉方在辽宁丹东口岸考察时,擅自在当地办理出国手续,赴朝鲜旅游,花费公款7500元”等数次公款旅游来看,还是从公款旅游的不良影响来看,光是发现一起严肃惩治一起式的“秋后算账”远远达不到效果。 因此,必须要将关口前移,从根源上铲除公款旅游滋生的土壤,不仅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观念,认识到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的危害性,更要加大对权力的监管,尤其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审核清楚每一次学习、考察,审核清楚每一个环节,真正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具有强大约束力的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