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贪官贪污受贿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有人比较“实际”,想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有人从政多年,竟说不知贪污是重罪;其中,最不诚恳的开脱者,当属坚称“为了经济发展”“为国家培养人才”等此类诡辩界奇才;而目前为止,记者看到的最为“呆萌”的理由是“只为静静欣赏”。 为了给自己贪腐行为做辩解,贪官们常常随口抛出各种各样的奇葩理由。有贪官说受贿为了晚年生活,也有贪官说受贿为了孝敬父母,甚至还有官员拿人情世故做借口,推脱受贿事实。他们认为,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坐在这个官位上,各种“礼”想推也推不掉,毕竟是“盛情难却”。 不管是主动索贿,还是被动受贿,作为共产党员,只要收了不义之财,替别人“拿钱消灾”,就是违纪违法犯罪之事。但是,大凡贪官都比较善于伪装,也很擅长诡辩,但不管怎么装、如何辩,事实就是事实,假象也永远掩盖不了真相。透视贪官们“奇葩”的贪腐辩解术,折射出的是种种官场乱象。笑话之余,其实值得细细推敲,因为如此逻辑确实有着深厚的现实土壤。 思想滑坡无异于“温水煮青蛙”式的堕落,很容易瓦解一些官员的防线。而贪官东窗事发之后,用各种“奇葩”理由为自己狡辩,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为自己的过错寻找合理化的理由,企图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减轻罪责,是典型的欲盖弥彰。在党纪和国法面前,任何贪腐的理由和借口都会显得苍白无力、牵强可笑。 《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员要“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对此我们必须无条件地坚决执行,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如果党员干部连党性原则都放弃了,到时候像落马官员一样寻找“贪腐挡箭牌”,后悔已是晚矣。 一些贪官辩解道,“不收觉得对不起”;“与送钱人‘投缘’”;“约定俗成 考虑大局”……对不起行贿的人,又怎能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怎能对得起人民群众的期待。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做到对党尽忠、为民尽责,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道上走好走稳走久并成就一番事业。 对党员干部来说,对别人的贪腐案例要引起足够警惕,不能只看别人热闹,而不把自己代入思考。重要的是要在自己身上找找有没有贪欲的思想,有没有贪腐的念头,守住法纪的底线和拒腐防变的防线,不忘党旗下的誓言和为官的初衷,用党性修养来护体,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