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认为在拆迁过程中,同村村民张某为“钉子户”、向拆迁方索要赔偿款过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大代表徐庆屹,便将同村一位村民从家中约出来,持刀向对方连刺66刀致对方不治身亡。6月2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徐庆屹死缓。(6月8日《法制晚报》) 基层人大代表,由基层民众选出,代表基层群众利益,然而这位徐庆屹代表却只因为拆迁中村民张某做了“钉子户”,竟然就拔刀取人性命,如此冷血残暴,实在是让人触目惊心。 村民张某要求的补偿数额,或许真的是“天方夜谭、不切实际”,但是一切问题都可以沟通解决,何至于就动起了刀子。普通人都知道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身为人大代表和村支书的徐庆屹,在连续刺出66刀的时候,哪里还把法律放在眼里? 要徐庆屹参与协助拆迁工作,可能是当地政府为了降低拆迁的难度,这时候身背人大代表和村支书双重身份的徐庆屹,就更应该公正无私,更应该站在村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遇到了解决不了问题,首先就想到动用暴力手段。 由“连刺66刀”的事件,我们不禁要问一句,徐庆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如果平日里就飞扬跋扈、暴戾异常,那这样的人如何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徐庆屹的工作方法就是以暴制暴,那这样的人到底有没有资格当选人大代表和村支书,又是如何成功当选的呢? 面对一条逝去的生命,再去讨论一些假设性的问题,显然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意义,但是这样的事件足以引人反思。人大代表的入口关一定要把严,这样才能真正选出知法守法、代表人民的代表。那些敢向人民群众举刀并刺下去的人,又怎么可能去维护人民利益? (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