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头条”首先播发了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7年前参与原高耀乡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催要工程款7年未果。随后,华商网商洛特快、《华商报》持续跟进报道。 一张以政府名义打下2.4万元的欠条,姜明月拿着这张2.4万元的欠条,向高耀乡政府追要了7年,主要原因的原来县政府的领导都相继调离,姜明月为了要回自己的工程款,先后总计跑了20多次,然而每次都是无功而返,直到5月28日,姜月明向华商报记者致电称,催要了7年都没能要回的工程款,《华商报》报道后,当日上午,高耀镇政府联系他就还清了欠款。姜月明说,欠款数额虽然不大,但7年时间了,现在镇政府能将欠款还给他,也算是了结了自己一块心病。 作为党和国家的一个职能部门,代表是党和国家的形象,是为老百姓声张正义的机构,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老百姓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然而,高耀乡政府为了2.4万元的工程款,拖欠了7年,在7年的时间里,该村民先后20多次的索要欠款,每次去的答复都不一样,要不就是领导不在;要不就是前面的领导已经调离工作,与现在的领导无关。难道作为政府拖欠村民的工程款是应该的吗?领导也不好好考虑一下,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样的道理吗?如果工程有问题或者是其他原因,那政府为什么要给打下一张2.4万元的欠条呢?既然如此,为什么等到媒体曝光后就立马兑现了欠款,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能体现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践吗? 作为政府部门,无论是新官还是旧官,他都是人民的父母官,都是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都是要为老百姓办实事,都是要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如果都一味的前不管后的话,那还算政府吗?就政府拖延村民工程款这事,政府不积极帮助解决,反而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非要等到媒体曝光后,才积极妥善协调解决,如此无诚信的政府领导怎么来干好本职工作,怎么来领导群众呢? 总之,这类事件的发生,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虽然拖欠了7年的工程款最终还是得到了解决,但作为执法部门,还是要严格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也是给群众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