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出现一种令人诧异的现象:一些贪腐官员在刑满释放后,“意外”收到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有的甚至公开炫耀。 象山县检察官介绍到:李某在收受王某的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在王某竞标承包象山某建设工程中给予格外“照顾”,后李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某出狱后,王某提出给予李某“补偿款”数百万元,李某在多个场合表示已经收受。 当然,有的官员在落马之后,必然会门前冷落车马稀,再也回不到当初四周之人争着抢着要结交、要请吃饭、要送礼的辉煌。此时还有商人在官员刑满释放之后送上高达百万的巨额补偿,着实让人感觉到此人重情重义。但这一笔补偿款就真的只是情感的弥补么?就其本质上来说这不过是权力入股之后的事后分红罢了。 无利不起早,这是商人行径较为贴切的描述。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是现实生活真实的写照。既然如此,那商人上百万的补偿又是为了什么?其一,不过是因为官员曾经对其的照顾,因为官员的帮助商人在某些项目上获得了巨额的回报,权力早已入了干股。在官员尚且在位之时利益分红还不好反馈,待到官员已经出狱之后便可大大方方分配。其二,商人此种行为更是一种近乎“作秀”的表演,他不过是在告诉所有官员“帮我办事绝对不会吃亏,即便你因为我进去了,待你出来之后依然会有上百万的利益”,如此一般的行为,不过是在给当地其他官员一种心理暗示,要树立此人可结交、可帮助的认知。 因此,所谓的“坐牢补偿费”不过是一个可笑的幌子,其本质上还是权钱交易的另外一种变形而已。在深化反腐的当前,此等畸形现象必须狠刹,着力构建良性健康的官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