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自己贪腐行为做辩解,贪官们随口抛出各种奇葩理由。有贪官说受贿为了情人,也有贪官说受贿为了病重的母亲,甚至还有官员拿工作做借口,推脱受贿事实。他们认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坐在这个官位上,各种“礼”想推也推不掉。 “工作繁忙没有退还”、“社会风气就是这样,自己受贿也是被动的”、“拒收贿赂怕伤害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人家‘含泪’送钱,不收就对不起他们”……这是近日曝出的一些贪官们随口找的各种奇葩理由,贪官“退赃莫时间”岂能说出口?实在让人汗颜! 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早已表明,贪官走上贪腐之路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中大都是从“收礼”开始,逐步放弃良知、党性,搞权钱交易,最终覆水难收。如今看到这些奇葩的理由时,估计贪官自己都会质疑是真是假。 许多落马贪官都把“人情往来”视作贪腐的遮羞布,并以此为其作辩护。其实,不管是否为他人谋利,只要基于工作关系收受他人财物,便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足额买单。 贪腐就是贪腐,受贿就是受贿,再怎么强词夺理也无济于事。事实早已证明,没有权力的人是不会收到礼金的,礼金就是对权力的靠近和腐蚀。而贪官东窗事发之后,用各种“奇葩”理由作狡辩,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企图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减轻罪责,是典型的欲盖弥彰。 许多落马贪官毁在“收礼”、栽在“收礼”、倒在“收礼”上的事实,警示和告诫我们:既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教育在先、提醒在先,更要重拳出击,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对“收礼”行为实行“零容忍”。 在笔者看来,广大党员干部唯有不把“收礼”当成“小节”对待,廉洁自律守规矩,才能杜绝类似“奇葩”理由笑翻众人。(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