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在街头无故捣砸停在路边轿车,民警到达现场予以制止,依旧耍酒疯,还辱骂、推搡、殴打处警民警。5月21日,温州龙湾区永中街道某村村干部、区人大代表潘某被警方依法刑拘。 诚然,大家稍用“放大镜”认真检验一下,社会上因酒后闹事的人不少,小则争锋相对,拳脚相向;大则动刀亮剑,你死我活。这些现象如果发生在社会上的那些流氓懒散人员身上,也就不足为奇,但是发生在人大代表身上,就让人有些大跌眼镜了。这不,5月21日,温州龙湾区永中街道某村村干部、区人大代表潘某酒后在街头无故捣砸停在路边轿车,民警到达现场予以制止,依旧耍酒疯,还辱骂、推搡、殴打处警民警。 显然,堂堂的区人大代表兼村干部,是名副其实的党员干部,借酒壮胆,酒后闹事,严重的损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这样的场景出现真令人尴尬。人大代表为人民才是其身份的体现,你们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如果连你们都可以无视法律的存在,视法律为儿戏,那么法将以何立足,将有愧于人大代表的身份。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这句看似简单的话其实包含着深刻的内涵。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明确一点:人大代表更多的人民赋予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不是炫耀的资本,更不是某些人的“护身符”。如此素质人大代表何以成为为民发声的代言人?是人大代表的耻辱。 勿于善小而不为,勿于恶小而为之。把人大代表选举权真正交给选民,把不合格的人挡在人大“大门“外,真正把自身素质高、群众威望高、社会形象好、履职能力强的人士吸收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这样才不有负于人大代表的身份。这,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