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是个国家级的贫困县,直到现在,国家每年还要拨给这个县高达数千万的扶贫资金。照理说,这样的地区应该精打细算,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才对,可是县城边上突然树起一排高达的建筑群,这些建筑物不是楼、不是房,而是一排1.7公里长的牌坊群。(4月19日央视网) 又是一起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临高县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想突出地方文化产业,带动群众致富本没有错,但是必须要慎之又慎,搞好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而不是几位领导开一个会,举手表决通过就付诸实施,结果钱花出去了,工程也竣工了,但是效益却没看到,弄得当地群众指责为“形象工程”就不足为奇了。 在当今的官场,不排除有一些官员违背当初为民服务的承诺,一心只为自己的“官帽”,总想变着戏法地将“形象工程”当做自己的政绩。尤其是一些地方,顶着贫困的“帽子”,一边伸手向“上面”要钱,一边浪费宝贵的财力,大兴土木搞“形象工程”。说得好听是为了带领群众致富,实则背后则是满满的民怨。而且,这些工程容易成为腐败的温床,许多落马官员都与所抓的大工程密不可分。 不可回避的是政府“形象工程”必然涉及大量财力的投入,远非一项工作出了问题能迅速纠正那样简单。比如像临高县这样一个财政困难县,非要花巨资建牌坊,并且也建起来了,当地群众称之为“形象工程”,将其列为“形象工程”也应无异议,但如何整治,总不能把它们统统毁掉,再来一次劳民伤财,这样损失会更大。这就导致很多“形象工程”落地生根,处理起来可能陷入两难。因此,最理想的是防患于未然,在“形象工程”还处于萌芽状态或只有雏形之时就加以遏制,以免木已成舟式后患。 此外,临高县“形象工程”的决策过程,反映出了我国对公共财政支出的科学论证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在这个过程当中,只有体现民主的原则和科学的精神,只有让监督制约真正有效有力,而不是流于形式,权利才会健康运行,干部才会认真负责,钱才会花到百姓最需要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