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 新华网福州4月8日电)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能否保障食品安全,让人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对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然而,这些利益熏心的“黑屠夫”,不顾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胆大妄为的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必然受到群众的唾弃,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制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绳锯木断非一日之功。近些年,各种食品安全违法信息不绝于耳。每到此刻,人们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的今天,会突然出现这么多的食品安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则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与其他行业相比,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大多数仅有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从业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从而增加了违法违规的概率。二则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法不足畏”,往往使一些人逐利而往、知法犯法。三则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与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相比,监管执法存在“短板”。如多头管理体制,容易产生“人人都管事、事事无人管”的监管盲区。监管人手不够,执法装备匮乏,“眼观目测”难以发现安全隐患。安全标准、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技术体系还不完善,很难实现事前防范、科学管理。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 不仅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因此治理食品安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显的十分重要。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需要最严格监管。政府必须承担起这一重要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执法设备,严把市场准入关口,让“监管之手”发挥应有作用。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需要最严厉处罚。要用最严厉处罚,提高犯罪违法成本,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和人生自由的处罚力度,让犯罪分子谈“法”色变,形成法律威慑高压态势,使违法分子“不敢犯法、不能犯法、犯不起法”。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需要最严肃的问责。没有问责,监管形同虚设。各地普遍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应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吃得饱的问题,我们也一定能够解决人民吃得好、吃得安全的问题。随着监管力度、处罚力度和问责力度的加大,一定会让群众吃的放心、吃的安心、吃的舒心,从而让“舌尖上的安全”真正散发出幸福滋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