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20万元“感谢费”压在蜂蜜罐子下,交给时任区市政市容委主任的任鹏举,表示对其帮助自己朋友公司拿下数百万政府采购的“感谢”。记者昨日获悉,一中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来源于:4月1日,《新京报》) 诚然,贪腐官员行贿受贿真可谓是花样百出,屡屡刺痛大众神经。试想,20万元“感谢费”压在蜂蜜罐子下,如此体面外衣包装下的“感谢”,真还让习惯“礼尚往来”的官员“盛情难却”了。如今,受贿的任鹏举因非法收受钱物170余万元已被双开。行贿人赵某、王某,也都以行贿罪被判刑。此情此景,不知当事双方有何感伤?更让众人汗颜。 可以说,作为领导干部理应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纵观近年来落马的贪腐者,往往还是难以自持地在诱惑面前收不了手、刹不住车,的确引人深思。根据报道,任鹏举担任昌平区政协副主席时,分管区政协城建环保与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委员会工作,联系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理说,抓经济工作是专业对口,可他却把心思用错了地方,将贪婪之手伸向了行贿人的口袋,最终导致严重违纪落马,实乃活该。 无巧不成书。酒泉市国税局原副调研员韩正俭,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被肃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柳市分局原副局长、乐清市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指导员周某,在任期间,掌管房屋拆建大权,大肆受贿索贿,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210余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如此种种,的确值得警醒。 回顾赵某向任鹏举行贿过程,2013年春节前,赵某携带了几个袋子约任鹏举妻子米某见面,分别装着两罐蜂蜜、蔬菜和赵某自己做的熟食。对于这些看上去普通的年货却“内有蹊跷”——两罐蜂蜜下面还有两捆钱,都是百元面值的人民币而且还都没有开封。经审理,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可以说,如今行贿同样不再“逍遥法外”。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蜂蜜罐下藏贿款,如同一颗重理级“定时炸弹”。多少个案例警示为官者,贿赂就像病毒一样,一旦没能把持住,就会迅速蔓延,最终侵蚀整个身体,满目疮痍。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但愿我们的官员能够得警示。(文/李子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