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19时36分,网民“霍邱公民”在网上爆料称:3月16日,六安市霍邱县乌龙镇党委书记李某某,镇长任某某带领副书记等七八位镇办事人员到辖区内唐岗村乡村美食城喝酒。席间,书记、镇长带头并鼓动随行人员,让陪酒的丁店村书记肖某某多喝酒,肖因怕领导不满当场喝的不醒人事。酒后,镇领导安排车将肖送回家。当晚,肖便因醉酒而死亡。(3月19日,网易新闻网) 众所周知,酒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不仅留有杜康酿酒之传奇,更有李白“斗酒实百篇”的飘逸,还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洒脱。然而,当酒文化与一些官场不良习气结合在一起时,酒“文化”却已经变质,变成了一种畸形的官场生态,与文化渐行渐远,与不正之风和腐化堕落却越来越近。 而一位村支部书记的逝去,再次为官场上的“公务陪酒”敲响了警钟,作为一位支部书记,没有将精力放在农村经济发展上、没有把作用发挥到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却因为陪酒而死,实在是对当前所谓“酒文化”的一种莫大讽刺,更是对教育行业的一种玷污、对人才资源的一种浪费。 所以,在陪酒致人死亡的背后,其实是官员权力的过于“任性”,这个作风,既有喝酒之人失了酒德、官德,失了信念、责任,更有陪酒之人失了尊严、失了分寸、甚至失了生命。因此,对于这些吃喝喝的镇上领导干部也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但是更重要的,却是需要反省一下,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酒”、什么样的“酒文化”。 其实,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已经给出了答案,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活动,以及《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都明确了要反对奢侈浪费之风、而酒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再看地方,不管是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是通报的各种问题,都严格要求禁止公款吃喝、禁止喝“公务酒”。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落实规定和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力度还不够,导致作风建设没有切实做到实处、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这位这位村支书的逝去,绝对不是个例,而只是一些单位、一些官员没有坚持作风建设的一个代表,给一些心存侥幸、甚至想方设法顶风作案之人敲了一记警钟。 因此,要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既要治标,对于出现的违法作风建设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更要治本,要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观念,要加强对作风建设的落实力度,不仅要让干部知道,更要切实去践行,让他们把精力都放在服务群众和发展上,还要加强监管,切实构建一个长期性、常态化的作风建设体系。(文/李子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