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被政府征收,单位下发红头文件,责令其限期搬迁,否则将其停职。今日(3月10日)上午,一份落款“金寨县中医医院”的红头文件在网上流传。今日下午,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中医医院一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下发文件是为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同时也是为了让职工享受到政策,保障职工利益。(2015年3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安徽省金寨县中医院一职工因为征地拆迁事宜,收到本单位的红头文件通知,被责令限期搬迁,否则将会被停职。看到这则新闻,让人不得不想起十年前湖南省嘉禾县的“株连式拆迁”。这两起事件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拆迁工作拿家庭成员中的公职人员的职务说事,上演的是“连坐”闹剧。 征地拆迁本应该严格按照拆迁办法,严格操作程序和流程,认真向拆迁对象宣传解释拆迁政策,尽可能的征得拆迁对象的支持。即使是为了工程建设的需要必须拆迁,在保证工作做到位的前提下,还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走司法程序。征地拆迁的主体是房屋,工作对象是房屋产权的拥有者,不论房屋产权人是否是国家公职人员,都应该严格按照拆迁要求开展拆迁工作。做好征地拆迁的方式和办法,与房屋产权人的身份无关,更不能动辄就拿公职人员的身份说事。拆迁办想借用医院的力量,试图通过“不搬迁就停职”的做法来达到拆迁的目的,就说明当地拆迁办工作的不规范、不细致。 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是一种岗位,是服务群众的平台。新闻报道中的安徽省金寨县的这位拆迁对象的身份是医院职工,其本职工作是做好医院安排的工作。其职务的稳定与否要看他在这个岗位上履职情况是否敬业,是否达到了医院的岗位职责要求。只要其工作兢兢业业,清正廉洁,其他原因不应该成为停止其职务的理由。 借用单位对职工职务的管理权来强行达到职工职责以外的目的,无非是把职工的公职当成了一个软肋。拆迁办要求医院拿职工的公职来威胁职工拆迁,就是看中了绝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职位来之不易的这个弱点,企图通过卡住公职人员的软肋来达到自己目的。他们料定此招一出,这位公职人员会看到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从而为了保住位置而在拆迁上作出让步,实现拆迁的目的。他们可能没有想到,如果拆迁工作做得不深入细致,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万一这位职工宁可丢掉公职也不拆迁,岂不是为下一步拆迁工作增加了更大的难度。到头来,就有可能这种做法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地拆迁办采用这种“连坐”的方式拆迁无疑是在走工作的“捷径”,一旦目的达到,肯定会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也还可以避免一些争端的发生。但纵使最后得逞,可能拆迁对象也是口服心不服,还是会为社会埋下一个祸端。干工作走“捷径”,肯定会欲速而不达,反过来还折射了当地拆迁办工作人员的懒政思维。不按要求和程序办事,企图捏住人们的软肋相要挟,把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位当成执法的“利器”,无疑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表现。 对于安徽省金寨县中医院这位职工的拆迁问题,当地拆迁办应该同该职工的单位领导一道,心平气和、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争取这位职工的支持才是最佳途径。思想工作做好了,拆迁对象才会心甘情愿,最终才会是和谐的表现。(文/胡匆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