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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低保”当着手中“取款机”的村干部得了啥子病?

时间:2015-01-19 17:05来源: 作者:李子木公 点击:
公众要问:陈某是否与享受低保的家人共同生活,如果是,那么“生活条件比较好”的陈某,其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吗?如果陈某与其所说的家人并不共同生活,那么其所说的“家人”,到底是他家的什么人?他们是否具备低保的条件,又

低保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救助方式,然而陕西省凤翔县横水镇南光耀村村干部,把困难群众当成“摇钱树”,要求每户困难群众办低保要给予500元左右的好处费,并在国家给予村民的危房补助款中,收取1500元的“回扣”。(来源于:1月17日《华商报》)

看到此则信息,笔者想说,拿“低保”当着手中“取款机”的村干部得了啥子病?报道称,南光耀村9组村民金拉绪家一贫如洗,他本人患有严重的眼疾,基本双眼失明,他的妻子患心脑血管疾病,小儿子患强直性脊柱炎,全家每月要支出一笔不小的医药费,日子过得十分拮据。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我们大致可以判断:金拉绪家当符合低保条件,应该享受国家救助政策。而及时和不打折扣地将国家救助送到金拉绪家,是村委会村干部的职责所在。任何克扣行为,都于情于规所不容。

南光耀村村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国家给的危房补助款,也敢“咬”下一大块,这让人感到了现实的冰冷。而在精神和物质上,对那些急需得到救助的家庭来说,则无异于雪上加霜。此时,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村委会村干部的知错和纠错,并向当事人真诚地道歉。然而,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南光耀村委会主任陈某的态度,很令人失望。面对记者关于其收取办低保好处费的追问,陈某回答说:“这是村民自愿的,正准备退还”。回忆事件经过不难发现,金拉绪按要求给陈某送钱、送烟,时间是2013年,而陈某“准备退还”已是事后一年多的今年1月13日,这个“退还”准备期是不是长了点?如果事件不被曝光,陈某还有“准备退还”的意思吗?

更不可思议的是,村委会克扣国家给予村民的危房补助款,居然还端出了一套堂而皇之的理由:“村务开支较大,办公经费不足,已无法维持村子两委会正常运转”,于是村委会开会决定每户截留1500元。这是荒唐至极的。很难想象,国家给予村民的危房补助款,村委会开个会,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不由商量地克扣、盘剥,这样的村委会村干部,还有什么钱不敢收取和截留的?而这样的集体讨论决定,跟拦路抢劫又有何异?还有,村民陈小平质疑说,村主任陈某家的生活条件比较好,怎么也申领低保?陈某说,“自己名下并没有领取低保,低保都在家人的名下。”这显然是在狡辩,按照规定,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的,只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才能享受农村低保。

公众要问:陈某是否与享受低保的家人共同生活,如果是,那么“生活条件比较好”的陈某,其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吗?如果陈某与其所说的家人并不共同生活,那么其所说的“家人”,到底是他家的什么人?他们是否具备低保的条件,又是经过什么程序入保的?

低保等国家救助政策,是村困难家庭的救命稻草,绝不能成为村干部的“摇钱树”。目前,横水镇纪委工作组进入该村进行调查。这名村主任,尚且被称作“陈某”,真相有待揭开。我们希望当地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严肃处理这一事件,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文/李子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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