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晚,福建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某受他人之邀赴宴,因饮酒过量猝死。4日下午,梅列公安分局确认有此事,称王某当晚与朋友聚餐出现意外,很是惋惜。(1月6日,新华网) 去年以来,党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和严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运动,惩处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也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好。但这位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某,赴朋友宴请却醉酒猝死,笔者不禁感叹,警官饮酒猝死,为啥不能自律? 其实,就算是正常的朋友往来,王某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身份。作为一位副大队长,作为一名警员,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位人民警察,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代表了公安的形象。特别是在“八项规定”的高压态势下,更不能大吃大喝,更不能让自己失态。虽然用的可能不是公款,是朋友埋单,但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你吃了人家的,下次这些朋友来找你办事,你怎么办? 那么,干部饮酒猝死,“杯剧”循环“重播”,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中国传统的酒文化在作怪,中国讲究“感情深,一口闷”,殊不知这“一口闷”就有可能将生命“闷”到尽头;二是一些干部错误的酒文化认识,官僚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只有酒桌上才能办事情增感情,并且缺少严格的自控行为;三是相应的饮酒规定尚未细化,只是对官员的工作日时间饮酒做了规定,但是对于下班之后的饮酒行为却未做出约束,导致个别干部放纵自己的行为。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陆续出台了《禁酒令》,有的还规定民警除在家饮酒或经过报告审批饮酒外,一律不得饮酒。此举有利于确保广大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坚决履行使命,值得各地公安系统学习效仿。作为人民警察,必须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群众的安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有时甚至有必要牺牲一些利益或权利。饮酒这个事,不管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维护警察队伍的形象,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平常素日,都还是少碰为好。 笔者希望,在饮酒猝死悲剧再次上演之时,对于官员的管理教育也应当从认识认知抓起,唯有让官员从内心中开始改变,并着力用规范的制度去约束官员的行径,方才能够真正治本。而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警务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让因陪酒死亡的悲剧再次上演。(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