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安阳电视台播出《安阳初中生捡到3700元 交警察后2200元蹊跷消失》的报道后,安阳市公安局纪委立即成立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新华社1月4日电) 经查,2014年12月25日晚,河南安阳两位中学生在一小区门口捡到3700元钱后,如数交给110民警,可在四天之后当失主领到丢失的钱包时,里面的现金只剩下1500元。安阳市公安局查明,北关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众捡拾的钱包后,没有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还失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对其做出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事件在当地纪委的介入下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和教育,但此事件经媒体的大肆曝光和网友转载,引发了群众的热议,更引发了疑问:警察“昧金”2200元,摔疼了谁的心?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熟悉的儿歌,大家都会唱。但是,安阳民警王某却让这首充满信任的儿歌唱变了调。以后捡到钱,到底要不要“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恐怕还得仔细想想才好。因为人们会觉得,如果警察把失物据为己有,还不如干脆一开始就不做拾金不昧的事情。执法者都知法犯法,普通人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总所周知,人们出于绝对信任,把失物托付给警方,因为警察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小时候,我们经常被教育找不到回家可以找警察叔叔,警察成为了很多小朋友心中最光辉的形象。但是这位安阳警察却将上交的钱据为己有,性质是及其恶劣的,也对警察的公众形象造成很严重的玷污。然而,一个正常社会中,警察的公正权威是不容有半点疑问的,这种外在形象的建立,必然通过内部的规范合法加以展示。笔者认为,不管是程序有漏洞也好,缺乏监督也好,都进入了信息的黑箱,都让群众对此产生了不信任感,害群之马出现后,如何维系社会的信任,是警方不可懈怠的大问题。事件虽有处理,但是加强对一些警察自身素质的教育和管理也是势在必行,希望相关部门给予重视,不要让此类事件摔疼群众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