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贪污公款105万余元、受贿24.2万元,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他对受贿罪名和款项没有异议,但对贪污公款一罪表示异议,其辩称,贪污是为了“履职”,钱都用于接待领导、维稳截访,以及节庆日代表单位“进贡”等。(广州日报,12月30日) 贪污腐败,这个词语在近两年来已经听的太多了,然而从化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面对贪污公款一罪表示异议,认为他的这些公款都是用来接待领导,维稳截访,以及节庆日代表单位“进贡”,这些都是“履职”不是贪污公款,看到这里,笔者不禁为之打颤,作为曾经党组成员,党的干部难道连公款的正常开支应该是哪些,哪些应该开支都不明白吗,真的叫人心寒,更让人难以自信的是,领导吃荔枝居然能够吃出一百万来,这些究竟在背后隐藏着什么,又说明了什么? 就像刘伟灵的思维方式一样,认为钱只要不是自己装进口袋了,哪怕是违规操作给领导送了,这些根本就不叫贪污公款,还认为这是所谓的“履职”,这些种种因素表明这些都是所谓的权力至上,领导至上的因素在作怪,无视法规纪律。 中央八项规定一再三令五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但是仍然会有某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为所欲为,这些都是贪欲和权力在作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法律来约束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就意味着要想在短时间内纠正不良风气是不行的,需要长时间的约束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