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泾阳县王桥镇一名城管中队长在执法过程中与停靠在路边的一名拉客司机发生言语冲突,后双方扭打在一起,经医生诊断,拉客司机为闭合性颅脑损伤,有昏迷症状。西部网记者今天从泾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城管中队长打人事件发生后,泾阳县委、县政府迅速介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公安局、王桥镇纪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门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12月14日 西部网) 在大力倡导文明执法的背景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要求下,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却再一次上演了。正如此次泾阳县王桥镇这名城管中队长在执法过程中打拉客司机致其颅脑损伤事件。想必除了让人瞠目结舌、震惊不已外,那就是这名城管队长打人的戾气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按调查情况来看,这起城管打人事件的起因,也只是对对占道经营的摊点进行清理整治。但为何会演变成为一场“发生肢体冲突”的打人事件呢?或许,在城管“被妖魔化”的语境下,其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社会情绪的普遍抵触也是可以想象的。但作为一名城管队长,其不仅未有节制地控制事态,而是还与抱怨者大打出手,不知其仇恨感又是从何而来? 事实上,类似城管与商户发生冲突的新闻事件,也时常见诸媒体报刊,这并不是没事有事的要非给城管挑刺,而是一些城管的执法行为确实令公众无法容忍。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地方城管的粗暴执法行为,却没有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要么是以临时工顶罪或是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事。殊不知,如此问责惩处似乎更是在助长城管暴力执法的底气。 当然,一些城管之所以还存在暴力执法现象,根原就是其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管约束。所以,要有效遏制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不仅要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强化城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还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给城管的执法权限套上制度的笼子,更要对那些胡乱执法者依法处理、从严问责,以制度的刚性和从严教育监管之举措,使城管回到为民服务、人性管理、文明执法的工作轨道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