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15时,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劳动公园内,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执法车旁,十余人正在进行真人CS游乐活动。“我就公车私用了,怎么的?大不了整网上了,整完,全临时工垫底,怎么的啊,我怕啥啊。”面对记者询问,这名城管与一名记者发生冲突并脚踹记者。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苏家屯分局证实,该城管石某确实为分局“临时工”,目前已被开除。(中国青年报12月9日) “临时工”这个词近年来以一种非正面的形象频频进入公众视野, 基于之前“临时工”屡屡成为“替罪羊”,面对一些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相关部门总是让“临时工”来“背黑锅”的事件,记者提出采访该当事人的请求,但该局组织委员称,联系不上当事人,只能提供一份临时工合同,合同上无照片。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不得不让人感慨:“好巧,又是临时工哦!” 当然,确有素质不高、组织纪律性差的“临时工”,但这毕竟是少数,每每出现影响不好的事件,总是临时工干的,将之一解聘,就算完事,这种做法已然成为模式。而“临时工”屡屡成为公众吐槽的焦点,已经被蒙上了一层贬义,是不是以后教科书要重新定义“临时工”词性啊! 如果该事件确系临时工“石某”,那相关单位也摆脱不了选人用人以及教育管理存在疏漏的责任,也不可拜托对公车私用情况监管不力的责任,岂能一纸解聘书就了事?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让公众不满,也破坏了政府部门在普通民众心中的形象。对于任何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即便是 “临时工”,都应当严格把关,更可况是新闻频出的执法部门? 众所周知,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而临时工是为了弥补某些部门执法人员的不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让其代替正式人员执法的做法还值得审度。不否认这与有些部门事多编制少现实有关,但亦不可否认也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 笔者认为,要想不让文明执法止于“临时工”,还得解决资金不足,人员短缺的困境。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依法依规执法,无论谁只要乱执法就应该受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