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献县安庄村发生数十名男子手持钢刀棍棒入村讨要信用社贷款,引发村民集体反抗事件。事发地村民称,闲散人员暴力讨债在献县绝非孤案,绑架、殴打、恐吓事件屡屡发生。记者调查,献县农村信用社的很多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期,法律不支持。2年前,该社将4000余万的坏账拍卖给一位河北省商人,该商人亦是省人大代表,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相关人员已到案。(11月28日人民网) 资料显示,祝景伦民营企业河北日新集团董事长,旗下六个全资子公司涉及制瓶、塑料、运输、房地产、钢构等产业,2010年完成利税5480万元,连续七年成为献县纳税第一大户,在献县家喻户晓,2013年担任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按理说,身为省人大代表的祝景伦应该是和群众联系最紧密的人,但却因为他接收该信用社的债务后,村里出现暴力催债的现象,威胁、恐吓,持刀掠车接踵而至,这群地痞流氓竟是省人大代表的“手下”,不禁让人费解,省人大代表难道还是黑道一哥。 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很多债务,早过了诉讼时效。作为省人大代表,竟公开雇佣地痞流氓使用暴力催款,性质极其恶劣,严重违法违纪,公然与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精神背道而驰。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动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用法治思维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拍卖坏账引发的暴力讨债在全国绝非孤案,暴力讨债绝不是讨债形式唯一方式,多渠道多元素催债渠道,坚决杜绝“暴力催债”,任何人在法治国家的道路上,都得依法办事,以暴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身为人大代表,更应注意言行举止,加强自身修养,切实履行群众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