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时许,本报记者赶到公园内,发现所述车辆人员均在,车牌号为辽AC7N92,正在进行游乐。记者观察二十余分钟后,一名男子打开执法车门,记者便上前询问车辆及人员身份,男子情绪激动,出言不逊,称我就公车私用了,你们算什么?并抬脚踹向同时采访的另一名记者,随后驾车离开。(《华商晨报》,12月7日) 从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以来,关于严禁公车私用早就已经是人尽皆知。然而作为行政执法局有关干部堂而皇之的驾驶公车前往公园打CS,面对着公众的质疑,不仅未曾感到丝毫的羞愧,反而以“我就私车公用了”的态度面对一切,并且还在公众场合毫无顾忌的动手打人,如此行径着实让人愤慨。 公车上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特权思维和权力未能受到有效约束。公车属于国家公共财产,而绝非某一位领导干部的私有财产,更不是领导干部炫耀个人权势与地位的“玩物”。 遏制公车私用现象,要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建立刚性的制度来约束权力,健全查处问责机制,尤其是细化管理规定,提升违规成本,使公务人员头上时刻悬着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使其从心理上不敢、不愿私用公车。 车的问题终究是人的问题。公车私用的症结终究在“使用”上,车子不会自己跑,使用的不当终究是人所为。在整治公车私用的问题,要拿出坚决的立场、鲜明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各级监管部门要擦亮“眼睛”,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惩处一起、警示一片。(文/汪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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