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有网民发微博称,玉溪警车到昆明接学生,质疑公车私用。(12月6日,中国新闻网) 多年来,人们一直对公车私用现象忿忿不平。无论纪检监察部门如何下大力整治,可是“车轮下的腐败”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为了遏制“车轮下的腐败”,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性,中纪委更是对公务用车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可以说成效还是很显著的。 但是,即便就是在党中央如此的“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人敢于顶风违纪,这不,又有网民发微博称,玉溪警车到昆明接学生,质疑公车私用。 据微博称,今年9月30日下午,正是学生准备回家过国庆假期的时候,昆明杨林职教园区云师大商学院门口停着一辆玉溪牌照的警车。“此车的驾驶员并非来此执行公务,而是来接3名学生。” 根据调查情况,澄江县公安局决定对当事民警作出停止执行职务60天的处理,并由其承担当天车辆往返相关费用;12月3日,澄江县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对民警海某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虽然,驾公车接送孩子的当时民警被给予了行政记大过的处分,但是,笔者认为,要切实管理好公车,不让其为私人所用,关键还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解决监督过程中的透明问题,每一个好的制度背后,都需要更为科学、细致和坚决的落实与执行。否则,只会让制度流于一种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