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组部公布了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结果。昨天,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2014年12月7日 来源: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连续4年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填报。但是,由于“只填报不核实”,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当下,官员财产申报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是反腐倡廉的制度保障。伴随着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无疑对提高官员财产收入透明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官员财产申报4年来只报不查的现状,致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弱化。 倘若官员财产申报“只报不查”,只能走入财产只申报不查证的怪圈,官员财产状况依然是监督的盲区。对于官员财产申报,要敢于怀疑还要勇于核查,这是赋予监督部门的职责,也才会发挥财产申报最大的遏制腐败的效应。官员怕就怕在监督部门直接监控到自身的真实财产状况,因为只有那些贪来的钱、受贿得来的房产和以不符合其收入逻辑的财产,官员才会竭力瞒报。因此,只要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内容常态性核查机制,几张小小的表格亦能做出大文章的。 古人有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实施的情况看,财产申报确实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申报审查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与之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官员财产申报的真实性不能保证。同时受机构和人员力量的限制,对干部财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难以一一核查。其次,社会监督机制缺失。目前只在单位内部或一定范围进行公示,不对社会公开,无法对官员财产申报真实性进行社会监督。此外,没有过硬的手段保证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落实,对不严格执行财产申报制度的领导干部约束力还不强。 显然,切实扭转官员财产申报“只报不查”状况,已是当务之急。这就要求对申报工作必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目前,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全国已基本形成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信息查询机制。 最后,笔者想说,是谁在导演“官员只报不查”这场戏?因此,监督部门更不能把“坐等制度”当作不核实的理由,而要用更加苛刻的目光审视官员财产申报,完善公众与社会的监督方式途径,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文/木子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