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的“小官巨腐”问题是今年北京整治的重点。记者昨日从市纪委了解到,多个区县专门出台措施,严肃查处“小官巨腐”。如密云县规定,在案件初核阶段,就要对被举报人的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新华网12月3日) 官员财产的转移一方面是“内向”国内亲属之间转移,另一方面是“外向”,通过亲属将财产转移至国外,虽无法证实近几年到底转移了多少资产,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及其前任许超凡、许国俊三人,鲸吞存款4.82亿美元。在案发前,他们和就和妻子离婚,并一一安排前妻获得美国绿卡,然后“前夫”再分别经香港来美国“团聚”。北京地税原票证中心主任刁维列将上千万涉案金额转移至妻子名下,再假离婚“这样就不怕组织查”。从中央提出严查“小贪巨腐”现象,到北京先行一步,将乡村干部“小官巨腐”纳入整治的重点,提出了总体的要求,并具体部署了详细的工作办法。 官员的“转移风”出现,主要是逃避官员财产登记这项制度,一个官员没有正当的收入来源,出手阔绰或是家中拥有巨额财产时,当然会引发人们关注,隐瞒财产一旦被检举,会引发更大的风波。面对如此两难境地,一些官员索性“出卖亲友”,一副钱是他的,不关我事的超然态度。前不久,被查出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屡上头条,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就搬出了其父母“经商”为其开脱罪名,以期蒙混过关。 财产“移植”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官商钱权利益相互补充”,山西运城“房媳”家族多人做官,也同时经营企业。二是“借壳捞钱”,官员之子开咨询公司,每年到企业翻翻账本便可进账几十万。三是利益交换型,领导干部先惠及他人,他人再惠及自家亲属。严查官员亲友关系财产时可借力此三种表现形式,细化监管边界,制定更详细的标准,降低执行难度。毋庸置疑,财产转移渠道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中国反腐机构重点关注和追踪的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