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开车追尾,叔叔李某和朋友陈某、王某闻讯赶到现场,李某当着交警的面砸裂对方车玻璃。派出所民警欲带离李某,身为大荔县人大代表的陈某竟与他人撕扯谩骂民警,导致李某逃脱。昨日,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暂停陈某人大代表资格,支持警方依法办案。昨日下午,陈某被刑拘。(11月12日 凤凰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代表并且表达人民意志,享有崇高的荣誉。人民代表通过参加人大的各种会议,行使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和任免权。正是因为人大代表集众多光环于一身,公众对其的要求也高于一般干部。所以人大代表更应该珍惜这份荣耀,在行为、举止上更要树立榜样和标杆,切实履行好人大的责任,不辜负人民重托。 近年来,不时有人大代表违法乱纪事件见于报端。如刚被曝光的大荔县人大代表的陈某以代表身份阻挠执法,个别代表恬不知耻“找小姐”,再到人大代表当街殴打辱骂交警……种种劣迹,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亵渎了代表的形象。 “人大”作为立法、监督和议政的机构,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其在政治中担当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然而一些代表自身的思想素质与履行的权利明显不对等,道德素质低下。有的担任代表动机不纯,仅仅是希望获政治身份享受特权,把“人大代表”做为一种政治资本,作为自己巴结领导、结交人脉的“入场卷”。一些商人真是看重了人大代表身上的权利,所以削减了脑壳想当上。而我们一些部门在进行人大代表把关的时候比较看重代表的经济实力,对思想道德素质把关不严,这让一些人有了可乘之机,很难想象这样的人进入人大代表队伍能够履职尽责。 各级组织要切实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把无德无能的人拒之千里,让人大代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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