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安徽省泗县农机局副局长卢书华等四人到黄圩镇慧川农机合作社检查土地深耕工作。中午,在黄圩镇农机站站长安排下,该合作社理事长郭明生在灵璧县一饭店宴请卢书华一行。席间8人中有5人喝5瓶白酒,导致郭明生返回途中,开车不幸翻入公路边沟内当场身亡。当事人卢书华因负领导责任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同行其他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月9日 北京青年报) 好一个喜欢喝酒的安徽泗县农机局副局长,居然在党的群众路线最关键的时刻没能把持住自己,借到基层检查工作之际,带队接受别人吃请,结果出现相关人员喝酒过量开车发生交通肇事事件,造成相关人员不幸身亡。也许有人认为该副局长很冤,或者说运气不好,毕竟这事出现纯属偶然。但笔者却有不同看法,那么,接受宴请致人死亡,副局长到底冤不冤? 作为该副局长及同行人员,面对酒肉美味的诱惑,到底是不懂推辞拒绝,还是根本就把"禁令"抛到脑后?没有对这一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反而是放纵发生并参与其中,借着工作机会还要将四风主义进行到底,正是如此才会出现带队吃请的现象。如果能够面对别人的请吃请喝说出不字来,这酒后伤人的事件会出现吗?这副局长的职务能够被撤销吗?贪吃的思想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最终导致恶果的发生。所以,因酒身亡,祸首不能是酒,是“陪喝”。如果没有陪喝,何至于酒后驾车遇交通事故身亡。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绝对无以推托之词。 笔者认为,从该事件可看出,在一些地方"四风"之害依然顽固。十八大以来,随着查出力度加大,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大力反"四风",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嘴上喊着“八项规定”,实际不把作风建设当成回事,不但不自我批评,反思查找问题,反而以检查为名受宴请之实,一头扎进“酒场”,一说吃喝就挪不开嘴、见到金钱就移不开手、看到美女就迈不开腿的干部大有人在。有的党员干部依然奢靡之风不减、官僚主义浓重,一边高喊反"四风",一边面对吃喝宴请又是"外甥打灯笼",心里压根就没有党纪党规的概念。 事已至此,虽然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应有惩罚,但悲剧发生无法挽回,但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希望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在笔者看来,怎样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值得深思。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遵守党规党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除此之外,广大党员干部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祛除贪腐杂念,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不辜负党和人民众望。(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