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安徽省泗县农机局副局长卢书华等四人到黄圩镇慧川农机合作社检查土地深耕工作。中午,在黄圩镇农机站站长安排下,该合作社理事长郭明生在灵璧县一饭店宴请卢书华一行。席间8人中有5人喝5瓶白酒,导致郭明生返回途中,开车不幸翻入公路边沟内当场身亡。当事人卢书华因负领导责任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同行其他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月9日 北京青年报) 又一起官员因吃喝致人死亡事件发生,可以说是一场悲剧。其实,类似这样事件已经被曝光的不在少数,对公众而言已经屡见不鲜。虽然最终涉事官员受到了应有惩罚,但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值得深思,怎样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更引发我们的思考。笔者不禁感叹,上级检查陪喝酒,驾车身亡警醒谁? 在笔者看来,宴请方和吃喝陪同人员都应该反思。不难想象,最终酿成悲剧都是酒精惹的祸。那么,在饮酒过程中,是否考虑过有不胜酒力的人?最终醉酒不乏劝酒导致。作为宴请方,难道不知道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吗?工作期间公务接待饮酒已经违反纪律。对接受吃请的其他陪行人员来说,醉酒容易出事的道理谁都明白,况且参与吃喝饮酒本身已经违反了纪律,那么,在饮酒过程中是否适可而止呢?无论是对领导还是宴请方是否进行过善意提醒?无论是从纪律还是从人之常情来说,参与其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假设说如果农机局一行人员没有接受宴请,或者只吃工作餐,这样的事岂能累及自身?这也告诫我们,管不住嘴,收不住腿,迟早要出事。笔者希望,希望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也希望这样的事件出现后,不仅仅当事单位的领导干部能够自重自省,同时能够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要真正在思想上扎牢防腐化的篱笆,在为官行事之时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的行为真正符合一名党员干部的形象。 笔者认为,安徽泗县陪酒致死也实属个别现象,至于孰是孰非,没必要探究。但这样的现象不容小觑,应引以为戒,自制自爱。各地更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宴请规定,这既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需要,也是保护领导干部的需要,更是顺应民心的需要。否则,喝酒致死,永远都是无法摆脱的“伤”。(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