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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法的“人大代表”岂能“代表政府”?

时间:2014-11-10 17:43 来源: 作者:曾阿良 点击:
葛七宝既是北辰村党支部书记,又是未央区人大代表,按理在民警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主动认真配合。然而,他却暴力抗法,不但带了10多人把警察打伤,而且指挥人把警察“全部给我扣到村委会去”。这样的做法不知道他代表谁的利益?这样的村支书,这样的人大代表与黑社会头头

“我是人大代表,现在要监督你执法”、“把人叫过来,全给我扣村委会去”……11月4日,执法人员在查扣黑渣土车时遭遇暴力抗法,一名民警被打伤,执法人员用手机记录下了事件经过,其中一名男子说的这些话让人印象深刻,声称自己是人大代表,便可代表政府。经调查,这名男子是未央区徐家湾街办北辰村党支部书记、未央区人大代表,目前已被警方控制。(11月9日 中国新闻网)

葛七宝既是北辰村党支部书记,又是未央区人大代表,按理在民警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主动认真配合。然而,他却暴力抗法,不但带了10多人把警察打伤,而且指挥人把警察“全部给我扣到村委会去”。这样的做法不知道他代表谁的利益?这样的村支书,这样的人大代表与黑社会头头有何区别?更令人可笑的是,他声称自己是人大代表,便可代表政府,还要监督别人执法。笔者不禁感叹,抗法的“人大代表”岂能“代表政府”?

笔者认为,既然当选人大代表,在得到权力的同时,就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以比普通公民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带人殴打警察,干扰警方执法明显是违法行为,葛七宝在人大代表的名誉下,如此放肆,不仅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玷污了人大代表的“身份”,应当对其从严惩处。这样的代表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们不禁要问,葛七宝这样的代表能代表广大人民吗?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决不应、更不能遇到“特殊群体”就失效,在法治社会中,人大代表更没有“豁免权”。

众所周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其一言一行,必须体现应有的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这不仅是观察个人素质修养的窗口,更是评价人大代表观念是否正确、行为是否恰当乃至政治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人大代表是荣誉、是责任,而不是滥用权力的“护身符”,遗憾的是,极少数人大代表,却把它当成维护特权和摆平一切障碍的工具,其影响之恶劣,足以引起人们的警醒。

习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言近旨远、意味深长。的确,这位村支书不是第一位说出此等“雷语”的官员,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吐真言”的背后是错误的权力观,“在路上”我们要警惕权力的“溢出”。治标更要治本,只有用法律与制度的建设,给权力套上缰绳,才能让干部们真正做到自查自醒。(作者: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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