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目前,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新华网》,10月28日) 西方哲学家有言:一切有权力的人们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部分党员干部不光公车私用,还造成恶劣影响,奇怪吗?一点也不。在公务员队伍中,谁能保持纯洁?在很多公务员的思维中,公车私用不过是“很正常”的事,哪个人不染指那才是神话呢! 要说公车私用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是因为处罚太轻、问责不力所致,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更应考问的是监督机制的缺失问题。监督机制不发力,或者设计初衷就是为了敷衍民众,惩罚制度不责众,所谓管制公车私用就只能是民众的一厢情愿。 平心而论,公车私用不能等同于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的腐败,但一样令老百姓憎恶。其破坏性不能简单用油耗等数字量化。公车私用暴露在民众面前的是权力淫威的抱团爆发,集体宣示的是公开化的腐败。这种“显威”已经逼近了老百姓容忍的极限。舆论对这些公车的“围观”,并非心理失衡,民众纳闷和愤怒的是严肃的党纪国法被官员肆无忌惮地压在了车轮下。 因此,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对公车私用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公务用车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并对公务用车进行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公车私用的顽症。此外,还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敢于动真格,敢于硬碰硬,对公车私用行为,要加大违规处罚、责任追究力度,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对违纪人员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一般工作人员都应按照规定严惩,严重者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求法律责任。(文/李莫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