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但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农村"三资"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渐成基层腐败频发区域。日前,隶属湘西的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依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10月28日《人民日报》 ) 可以说,在部分干部心中,“升官发财”从来都是两不误,当官的目的就是为了发财,不过是借助权力的大树更容易一些。而在基层,当官就为了发财的风气更重一些,特别是在一些城中村更疯狂,更肆无忌惮。这当中有农村资产管理上的漏洞,更重要的是村官“官念”的问题。他们认为当官后捞一笔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别人也是这样做的,他们不过是学驴走样,怎就犯了法?笔者认为,其实,“当官就为捞两个”是法制的悲哀。 作为一名村干部,连贪污公款属于违法行为都不知道,还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当干部的目的就是为了捞钱,简直让人啼笑皆非。笔者不懂的是贪污受贿是怎么被合法化的?这些经验主义的干部怎就不知自己犯了法,怎么就能贪污受贿得心安理得,到底是谁让“当官就为捞一笔”合法了?这样的法盲,到底又是如何当上村干部的?作为村干部,应该是带领人民群众走向法治社会、文明社会的领头羊,是最基层的生力军,但我们现在的村官却连自己都不能说有法治思想、思想素质过硬,又如何带领人民群众知礼守礼、知法守法。 事实上,“当官就为捞两个,咋还违法”,不只是一些村干部心存这样的想法,被查处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认识不清,或漠视党纪国法者大有人在。这不仅将官员漠视法律或心存侥幸的心理体现得淋漓尽致,还折射出了相关部门对干部的法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或不足,也暴露出了在当前整个社会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的短板和缺陷,更是再一次以鲜活的反面事例,提醒并督促着各级各部门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依法治国,首先干部的法律意识就不能淡薄,必须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敬畏法律的基础上依法行政。所以,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法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管也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下,在加强地方农村“三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外,还应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居干部的法治思想建设,以下猛药重长效的举措,给村干部权力装上制度与法治的“铁笼子”,从而让村干部手中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