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说,山东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兼榴园镇党委书记林西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为其子“占编不在岗”协调关系,对其子“吃空饷”不予纠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子违规领取的工资予以收缴。如果这也叫处分,究竟是会起到警示效果,还是会反向放纵鼓励,真的是一个未知数。(10月26日《兰州晚报》) 官员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为子“占位”,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按理说应该是罪加一等,从重处罚才能说服人心,而一个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领取工资就作罢,这是象征性惩罚的意思?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案例不是没有,而对于这种利用权势满足自己私欲,给自己人方便,提携自己人的情况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理,“萝卜招聘”“用人唯亲”只会不断扰乱官场秩序,降低干部队伍素质。无能但是有背景之人混入官场,这样的人进入干部队伍不仅不能服务人民,而且会再利用关系、权力贪腐,这样只会造成新一轮的恶性循环。党和国家利益将受到严重侵害。 对于违纪违法的官员,按照党纪国法严厉处置,一方面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整治干部队伍的不正之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