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纪委官网通报消息,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而李喜是今年6月才刚进入昆明市委领导班子的。(10月22日 《新京报》 李喜于今年6月26日进入昆明市委领导班子,担任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哪知履新不足4月就落马被查,对此笔者在惊诧之余,也有三个疑问要问。 首先要问问相关部门,是如何进行干部选任的?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性无与伦比,不用多说,特别是最近一年多来,随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随着从上到下严防官员“带病提拔”呼声的日益强烈,如何防止一些腐败官员边腐边升成为共识,特别是在今年第一轮巡视工作中,10个巡视组就有9个巡视组查出被巡视地方(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带病提拔重用”等问题。社会上要求党委在干部选任上要多些功夫,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官员“带病提拔”,哪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省级市的常委,在履新不足4月落马,这无疑是让人痛心遗憾的事。 其次要问李喜的腐败真的是隐藏得那么好吗?李喜履新不足4个月就落马,社会影响无疑是很坏的,这会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也伤害了干部选拔机制的公信力。那么当初在干部考察、选拔时,难道李喜的腐败问题就没有露出一点蛛丝马迹吗?他真的隐藏得那么深,那么难以发现吗?我们推测,党委要让调查李喜这样级别的官员,一定是证据充分,慎之又慎的事,这无疑需要一个过程,那么说明发现他的腐败问题是更早些,那么为什么提拔前就没有发现问题,从而实现暂缓提拔啦? 最后要问党委对举荐这样“病”官的干部追责吗?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经过长期的追踪研究认为:“问题干部边腐败边被提拔,原因也很多,其中一条是干部选拔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不完善,导致组织考察流于形式。”笔者认为,党委就应该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以此为契机,切实地展开倒查制,要对举荐李喜的“伯乐”进行追责,确保干部选任的风清气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