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管理所4名干部被判刑,集体贪污私分国有资产。(10月8日 《检察日报》) 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道理是身为成年人很早就知道的道理。但是在这条道路上,有的人是会越走越偏的,甚至是忘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专门就去侵吞国有资产,然后等待他们的就是不知道何时能见天日的牢狱之灾。近日就有一则关于这个侵吞国有资产的干部被出发的新闻刊登来,引起了群众的不小关注。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玉明欢、覃家雄、白培南、李省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罚金1.5万元。身为水库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抱团”,采取多种手段套取国家经费8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22万余元。 这样的案子不多见,但是对于这样的大胆行为,想必还是会有人给他们“赞”的。 笔者认为,对于侵吞国有资产的干部,肯定是不会放过的。现如今给他们的处罚是没收他们的财产,以及有期徒刑三年,这些都不是什么问题,毕竟你做错了事情,需要被惩罚来付出代价的。该4名干部给社会和他们的家庭所带来的影响,岂止是目前短浅的目光所能够看到的,更深远的影响,还在后头呢? 国有资产被侵吞,对于违纪的干部来说,是把自己的荷包给涨满了,但是却让国家的金库给损失了不少。这样的行为已经是构成了严重犯罪的行为,所以能够被这样的小惩大诫已经是万幸的事情,同时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反思。笔者认为,这个干部侵吞国有资产,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噎着,因为不属于你的东西,在少你也是要受到良心的谴责的,更何况这些国有资产,可能还是给老百姓拿来救命的钱财,所以这样肆意妄为的、偷偷摸摸的拿去使用的话,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个是我国的一句古老的谚语,但是对于我国的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警惕的明灯,只有安守本分的做事,才是真正的为官之道。(唐糖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