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派出所所长刘伟东收33万元保护费,关照私设赌场不被查处,1年后投案自首。近日,海珠区法院对本案进行最终判决:被告人刘伟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没收财产4万元、非法所得33万元。( 7月18日 新浪网) 据报道,刘伟东原为增城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民警,2后被提拔为该所所长。他认识了一个叫老曹的男子,其表示想在辖区某知名楼盘别墅内开档玩牌,请求刘伟东的关照。对此,刘伟东说“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啦。”得到应允之后,曹某与之约定“赌场每开1天,就送其1万元”。刘所长如此监守自盗的行为,简直让人愤慨和心寒。笔者不禁感叹,派出所所长竟然当赌场的保护伞,猫鼠岂能一家亲? 众所周知,人民警察就是正义的化身,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百姓撑起一片安全天,是警察的天职。然而,派出所长却为赌场当“保护伞”,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刘所长面对着赌场经营者的求关照,一句“你们想怎么样就怎样啦”,就换来了“一天一万元”的收入,如此收入和所长的工资比起来,可以说是暴利,但这暴利,却是建立在了出卖国家法律制度上的。笔者不禁疑问,为何越来越多的执法者,选择和犯罪分子走到一起,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本应是猫和老鼠的角色,水火不容的,却为何变成了鱼和水的关系,公安成了涉赌的“保护伞”呢? 其实,警察护赌也绝非“一时兴起”,“四风”才是问题的根源。涉事派出所长忘记了入党誓言,洗尽了先进本色,摒弃了宗旨意识,甚至忘记了公务员应“公”字当头。在少数既得利益集团和普通人民群众发生对立和冲突时,不自觉的迷失了方向;在赌场作恶时,下意识地站错了队伍。从某种程度上讲,涉事所长手中的权力已不再是公权,而是私权;涉事所长不再是公安干警,而是赌场的护院。 笔者认为,如果监管部门沦为赌场的“保护伞”,就会造成监管变成一种形式,甚至是助长其泛滥的催化剂。所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保证监管队伍的纯洁性,保证监管队伍不受金钱等诱惑。当前,从严治警已经成为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只有从筑牢思想阵地、收紧制度藩篱、织密监督网格、严惩反面典型四方面入手,彻底将权力关进笼子,将恶警清出队伍,将腐败思想逐出潜意识,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积极作用。(作者: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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