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田学军在担任江苏省荣军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荣军医院康复医疗综合楼项目、残疾军人慢性病疗养大楼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先后5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20万元。(9月9日,中国新闻网) “我是农民的儿子,父母亲在地里辛勤劳作的情景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按说,我应该好好继承他们质朴、勤奋、诚实的优良品质,可惜我没有做到,我没有把它作为鞭策激励我的一个动力。走上领导岗位10年后,我渐渐变得脱离群众,脾气见长,私欲膨胀,忘记了做人的根本。”这是田学军在落马后的忏悔。 又报道可知,如果不出这个事,田学军的一生也是很光辉的。他1977年到扬州市五台山医院工作,1996年任院长,2002年调任省荣军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39岁就当上了正处级干部,还曾是扬州市党代表、政协委员。 由此可见,党把田学军从一个农村小伙子培养成一个处级领导,还给了他很多光环,然而,他却并没有珍惜这样的机会。再多的光环也掩饰不了其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20万元的现实。 田学军落马后,曾不止一次忏悔道“走上领导岗位10年后,我渐渐变得脱离群众,脾气见长,私欲膨胀,忘记了做人的根本。”但是,忘本怎能成为其贪污受贿的理由?忘本怎能为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受贿当做借口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田学军的落马,再次提醒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实、走好。(刘洛妍) |